发布日期:2022-11-08 09:30 浏览次数: 146
各县(区)住建局、建管中心,鲁西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加强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稳定向好,9月21日至10月12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了质量安全辅助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针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起重机械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房屋建筑工程60个,其中公共建筑5个,商品住宅50个,安置房5个;检查起重机械104台;随机抽取43组钢筋、9组钢筋焊接件、4组机械连接件、18组混凝土试块、2组砂浆试块、12组砌块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共发现一般隐患问题1064项,突出隐患问题42项,下达一般隐患问题记录单60份,突出隐患问题记录单21份。
二、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安全方面。一是基坑工程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18个项目基坑支护工程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施工的情况。二是脚手架搭设不规范。10个项目外脚手架架体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12个项目外架悬挑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1.25倍、9个项目在脚手架外架搭设方面不严格按照方案搭设,导致立杆缺失。三是楼内临边防护不达标。19个项目电梯井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39个项目楼梯临边防护未及时跟进。四是现场临时用电和消防不达标,24个项目现场灭火器未按规范设置,33个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存在未进行重复接地现象。从单项符合率看,符合率较高的有成武县、郓城县、巨野县,分别为87%、83%、82%;符合率较低的有牡丹区、曹县、单县,分别为70%、72%、73%。
(二)起重机械方面。一是安全保护装置不可靠。6台塔机回转限位器无效失效,11台塔机吊索具编织长度不足,7台塔机起升钢丝绳排列不整齐,6台施工升降机上下极限限位开关无效失效。二是7个项目未办理使用登记。三是维修保养不规范。15台塔机、5台施工升降机存在维保不及时问题,5台塔机存在标准节等受力构件变形、磨损或开焊的现象,15台塔机存在个别高强螺栓松动的现象。从单项符合率看,符合率较高的有郓城县、单县、巨野县,分别为97%、90%、90%;符合率较低的有东明县、成武县、定陶区,分别为85%、85%、89%。
(三)实体质量方面。一是混凝土表观质量不达标。37个项目的混凝土构件表观质量存在跑模、蜂窝、麻面、夹渣、裂缝等现象。二是混凝土试块留置或养护不规范。9个项目缺少现场标养设施或标养设施未正常启用,14个项目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放置在结构相应部位,11个项目混凝土试块标识不齐全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原材料进场验收复试不规范。25个项目未提供原材复试报告。从单项符合率看,符合率较高的有曹县、定陶区、巨野县,分别为90%、86%、85%;符合率较低的有鲁西新区、郓城县、牡丹区,分别为70%、76%、79%。
(四)主体行为方面。一是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不履职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本轮巡查经现场核查、访谈交流等方式,共发现5个施工单位、2个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未到岗履职(附件1),9个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二是监理单位未落实监理职责。4个项目监理单位未按监理工作规程要求进行质量和安全巡视并记录巡视情况。三是现场资料编写不具有针对性。部分县区施工现场技术资料东拼西凑,生搬硬套,千篇一律,无针对性、可操作性。部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内容与工程实际不符,不能有效指导现场施工。从单项符合率看,符合率较高的有郓城县、成武县、单县,分别为93%、92%、90%;符合率较低的有鲁西新区、鄄城县、牡丹区,分别为73%、79%、82%。
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已现场反馈并下发督办通知,现将6个施工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典型案例(附件2)予以通报。
三、上一轮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牡丹区住建局对市住建局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鄄城县住建局未按照督办通知时限报送本县区项目整改落实情况。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一是隐患问题未整改。牡丹区玖璋台项目未对上一轮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组织落实整改,且本轮巡查又出现新的隐患问题。二是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东明县信和家园、曹县天玺学府、单县明月春风3个项目对上一轮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且本轮巡查又发较多隐患问题。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巡查发现问题,安排专人到场复核,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逐一复核闭环整改,建立台账记录备查,确保整改到位、复核到位。停工整改的项目必须经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复核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
(二)严格处理处罚。要坚决彻查隐患问题涉及的违法违规行 为,一经核实,依法按程序实施处罚或移交处罚,确定不予处罚或无需移交处罚的书面说明原因,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报送市住建局。
(三)严格监督检查。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
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地采取整治防范措施,加强过程管控,加快提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效能。
附 件: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企业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人员名单
2.巡查发现施工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企业项目总监
未到岗履职人员名单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未到岗履职人员 |
1 |
市直菏泽职业学院图书馆 |
菏泽职业学院 |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龚俊杰 |
2 |
定陶区万城瑞府三期 |
菏泽金升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菏泽市定陶区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王利静 |
3 |
单县中铂新天地 |
山东中铂房地产有限公司 |
单县铸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江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马开龙 |
4 |
牡丹区曹州春天里 |
山东中铭置业有限公司 |
菏泽合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山东首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朱宗良 |
5 |
牡丹区纸坊家园 |
山东天元置业有限公司 |
山东海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菏泽市中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吴张天 |
6 |
鲁西新区赵水洼紫园 |
菏泽市中安华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
青岛万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监:刘放 |
7 |
东明县信和家园 |
山东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东明县城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山东明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项目总监:张彦伟 |
附件 2
巡查发现施工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序号 |
地市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发现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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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单位名称 |
项目 经理 |
单位名称 |
项目 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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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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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 |
牡丹区时代天境苑(玖璋台西地块) |
菏泽市金碧置业有限公司 |
刘晓北 |
安徽湛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力强 |
菏泽市牡丹建设监理公司 |
周军 |
一是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电焊工、架子工、钢筋工)。二是个别标准节混装。三是无使用备案登记。四是基坑边坡未支护,边坡塌方、坡顶坡底无排水措施。五是悬挑脚手架体设置纵向跨距主节点立杆大面积缺失、架体二步三跨连墙件设置缺失、整体架体转角部位纵向水平杆漏与主节点立杆扣连接、悬挑型钢前端斜拉钢丝绳卡设置与施工方案不相符少于4个、斜拉钢丝绳存在松绳现象,悬挑钢梁设置悬挑长度未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六是6#楼无施工许可证。七是23、24号楼基础坡护未支护、裸露土未采取防尘网覆盖。八是设备用电采用插地排做转接电源、设备用电未设置专用开关箱。九是施工层竖井口防护措施不到位未采取定型标准化设置。十是施工现场用电,敷设的电缆线路拖地混乱、未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度、使用绝缘老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施工用电不符合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6.3.2第1段第2段第3段要求;十一是悬挑钢梁设置悬挑长度未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施工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5规定:十二是悬挑脚手架体设置纵向跨距主节点立杆大面积缺失、架体二步三跨连墙件设置缺失、架体纵向主节点立杆连接件设在同步同跨内、整体架体转角部位纵向水平杆漏与主节点立杆扣连接、道首层悬挑架体底部漏做防护封堵、悬挑型钢前端斜拉钢丝绳卡设置少于4个、斜拉钢丝绳存在松绳现象。十三是2022.6.30下建筑工程发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记录单内安全整改事项复查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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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鲁西新区 |
花都御景五期项目 |
山东鸿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刑银堂 |
菏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姚殿玉 |
菏泽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刘化何 |
一是4#楼承插式模板支撑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二是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灭火器设置不足、临时消防栓给水系统及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5.1.1、5.1.2、5.1.3、5.1.4要求;三是楼层临边未设置临边防护施工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1.1规定:四是主体施工作业层预留竖向洞口未釆取防坠落措施,施工作业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TJGJ 80 -2016第4.2、4.2.1条规定要求;五是施工层低于800mm的窗台未设临边防护《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4.2.6规定: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800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注完混凝土没有砌筑墙体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六是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落装置符未设置在竖向主框架部位,且每一竖向主框架提升设备处必须设置一个;施工不符合建设部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七是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未有防雷措施;施工不符合建设部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八是模板支撑漏设纵横向水平扫地杆及中天杆、可调托撑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超过650mm:施工不符合建筑施工直插盘销式模板支架安全技术规范DB375008-2014第6.1.6、6.1.7、6.18、要求;九是天窗限位器失效,不符合《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测标准》JGJ305—2013第7.2.5.4条相关规定。十是起升钢丝绳排列不均匀,不符合《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测标准》JGJ305—2013第8.2.5.2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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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定陶区 |
嘉华陶然居项目 |
菏泽嘉华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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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路星 |
菏泽市定陶区建设开发总公司 |
韩涛 |
菏泽市定陶区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
秦超 |
一是47#楼塔机起升钢丝绳多处断丝;不符合《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测标准》JGJ305—2013第8.2.5.1条相关规定,(月检单位多次提出,均未整改)。二是未提供附着安装验收资料,塔式起重机未提供近期维保手册,塔式起重机未提供附着合格证。三是外墙脚手架部分转角处水平杆未到立杆处,底部未做防护,外架型钢与锚固螺栓间隙多处未设置木塞,剪刀撑搭接缺少一道扣件,剪刀撑未连续设置到顶部,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四是电梯井立面防护不规范,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2.2条,电梯井口防护,临边防护缺失,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3条防护栏杆。五是大于300mm洞口未防护,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条临边作业,第4.2条洞口作业。六是楼梯间立面洞口防护缺失,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1条临边作业,第4.2条洞口作业。七是配电箱箱门跨接线断开,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11.2.4条相关规定。八是配电室未配备灭火器,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270-2011条相关规定。九是电缆随地拖拉布线,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7.2.3条相关规定。十是配电箱内开关未做标识,违反《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第5.0.4条相关规定。十一是部分用电设备未采用三级配电,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1.0.3条相关规定;十二是起升机构制动装置防护罩缺失,不符合《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测标准》JGJ305—2013第8.2.5.4条相关规定。十三是个别标准节螺栓长度不足,不符合《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测标准》JGJ305—2013第8.2.3.4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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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曹县 |
天玺学府一期项目 |
凯旋置业有限公司 |
陈启飞 |
曹县菏青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蔡本兵 |
菏泽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赵同江 |
一是悬挑外架空调板多处缺少立杆,部分转交处缺少立杆,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7.2条,不符合架体地基与基础规范规定。二是基坑部分部位坍塌,基坑严重积水,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相关规定。三是施工单位安全员配备不足。四是一层顶板存在裂纹现象,不符合《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1.2条相关规定。五是顶板多楼层存在错台。不符合《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1.2条相关规定。六是模板拆除层水平洞口未设置防护盖板,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BJ80-2016第4.2.1第三款相关规定。七是悬挑式卸料平台未悬挂限载标识牌,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BJ80-2016第6.1.5条,第6.4.8相关规定。八是部分楼梯未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JGJ80-2016第4.2条第二款相关规定。九是电梯井立面防护高度不足1.5M,未设置踢脚板,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2.2条,电梯井口防护第4.2.3条相关规定。十是悬挑外架空调板处缺少立杆,部分转交处缺少立杆,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7.2条,不符合架体地基与基础规范规定。十一是配电箱箱门跨接线断开,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11.2.4条相关规定。十二是照明、动力配电箱出线未采用三相五线制或三相四线制,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规定。十三是机械加工设备重复接地线断开,不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第7.0.6条相关规定。十四是一个漏电保护器带多个插座,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第6.3.4条。十四是起升钢丝绳排列不均匀,不符合《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测标准》JGJ305—2013第8.2.5.1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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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明县 |
印象湖畔小区项目 |
菏泽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周振韦 |
菏泽百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王传勇 |
东明县城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王魏 |
一是6#楼塔吊回转限位器装置失效,附着件非原厂,未提供产品合格证。二是施工现场模板支撑施工未编制直插盘销式钢管支架施工方案。三是悬挑脚手架体设置纵向跨距主节点立杆缺失、二步三跨连墙件大面积设置大漏拉缺失、整个架体转角部位漏设置主节点内立杆、转角部位纵向水平杆未与主节点立杆扣连接。四是模板支架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梁的悬臂长度超650mm,架体漏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及中天杆、梁底漏设置支撑杆。模板支撑架体施工不符合JGJ231-2010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五是悬挑脚手架体设置纵向跨距主节点立杆缺失、二步三跨连墙件大面积设置大漏拉缺失、整个架体转角部位漏设置主节点内立杆、转角部位纵向水平杆未与主节点立杆扣连接。六是模板支架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梁的悬臂长度超650mm,架体漏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及中天杆、梁底漏设置支撑杆。模板支撑架体施工不符合JGJ231-2010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第6.1.5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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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鄄城县 |
御府领誉城项目 |
鄄城御泽置业有限公司 |
吴建军 |
鄄城恒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艾巧玲 |
鄄城县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中心 |
任南南 |
一是悬挑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多处未随立杆按步搭设,并未采用直角扣件与主节点立杆固定;二是悬挑脚手加体搭设:1)钢丝绳夹未把夹座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段上。2)钢丝绳夹在钢绳上交替布置。3)绳夹间距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6~7倍;三是悬挑钢梁设置悬挑长度未按施工方案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悬挑型钢前端漏拉卸荷载钢丝绳。四是悬挑脚手架体二步三跨连墙大面缺失未设置、悬挑型钢前端漏拉设钢丝绳。五是悬挑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多处未随立杆按步搭设,并未采用直角扣件与主节点立杆固定。六是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多部位未四周交圈设置,并未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施工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安全技术规范第7.3.5条规定要求。七是钢丝绳夹未把夹座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段上。八是钢丝绳夹在钢绳上交替布置。九是绳夹间距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6~7倍;施工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中6.4.7条规定。十是悬挑钢梁设置悬挑长度未按施工方案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悬挑型钢前端漏拉卸荷载钢丝绳、悬挑架体施工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0.5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