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一工地基坑坑内临时边坡土方坍塌滑移
造成电梯井坑中的2名工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368.8万元
近日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发布
《荔湾东漖保利东漖N上地块项目“2·27”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
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事故调查报告,涉事项目的土方开挖在工程发包、施工管理、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中,不规范发包、不按设计和专项方案施工、施工管理缺失、冒险组织施工、违章指挥、不正确履行监理职责等乱象突出。有关参建企业放松安全管理要求,认为暂时施工任务不多、不复杂,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滞后、随意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建设单位强势干预,无视监管要求,节后擅自组织复工抢工,施工、监理等单位盲目遵从,施工过程也未能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为事故发生埋下祸根。事发前,2024年1月25日和2月2日,事发项目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因土方开挖临时边坡存在安全隐患,被区安监站责令对基坑与四周未开挖区域的临时边坡采取加固措施并严格按照设计复核意见进行放坡。2月4日,泰基公司(基坑支护工程及桩基础工程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指出,现场N8、N9区土方开挖坡比过小、接近垂直开挖且未分层开挖、局部开挖区域未有边坡稳固措施,基底工人进行承台施工交叉式作业,该情况可能导致现场出现塌方造成安全事故,应按区安监站两次检查要求进行放坡、分层分段开挖。事发项目春节后擅自复工抢工期间,2月24日,因N8区边坡发生塌方现象,群宜土方公司(土石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王**向建设单位广州东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土建工程师阙**提出,塌方事情要高度重视,应该把土方挖到一定位置且放好坡安全的情况下才进行破桩等坑内施工。2月25日,泰基公司向群宜土方公司书面指出,现场土方开挖坡比不足、局部开挖区域未有边坡稳固措施、坡顶荷载过大,引起边坡失稳、坡顶边开裂,可能导致现场出现塌方,风险极高,应按设计建议要求进行放坡,上方行车荷载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但事实上,直至事故发生,事发项目土方开挖不按设计和专项方案施工、临时边坡隐患未消除组织坑内施工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2024年2月25日下午,建设单位项目土建工程师阙**主持召开现场协调会,对土方开挖和坑内施工提出进度要求,其中要求群宜土方公司要在2月26日移交N8、N9栋工作面至施工总承包单位恒辉建设公司,恒辉建设公司要在3月2日前完成N8、N9栋所有承台开挖。26日晚上,群宜土方公司将N9栋区域土方开挖至事发前状态,形成了东北侧事发前临时边坡。▲事发前边坡状态
27日8时许,泰基公司的破桩头工人何**和程**到达施工现场,在坑内N9栋区域进行破桩头作业。10时07分许,粤能工管公司监理员肖**在项目微信工作群里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出现场N8、N9栋北侧边坡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恒辉建设公司、泰基公司和群宜土方公司立即安排进行整改,并将边坡修至缓坡。14时许,何**和程**在N9栋东侧电梯井坑内进行破桩头作业。14时20分许,挖掘机司机阳**接群宜土方公司现场主管刘**的安排,对事发临时边坡进行降坡卸土,从监控视频可看到,降坡卸土作业没有按照设计和专项方案的分层要求进行施工。事发降坡卸土作业的开挖方式
14时30分许,泰基公司施工员周**来到何**和程**作业位置进行收方。14时40分许,阳**暂停了事发位置的降坡作业,操作挖掘机去到基坑的东南侧进行其它作业。15时40分许,现场因塔吊安装线路施工而停电,破桩头作业无法进行,周**离开现场去找电工协调了解情况,何**和程**在电梯井坑边上等待。周**走到基坑北侧钢筋加工场时,被叫去参加正在举行的应急演练,期间15时52分和15时54分何**两次给他打电话均未听到。16时01分,周**给何**回了电话,何**告知他现场还没来电。16时10分许,周**到基坑北侧边上参加工地现场碰头会,看到坑内何**和程**两人仍在事发电梯井坑边上等待。16时15分许(根据调查推断),阳**操作挖掘机又回到事发位置进行降坡卸土作业。16时22分,何**给周**打电话,问到底什么时候能来电,如果还不来电就收拾东西下班,由于工人平时都是17时左右下班,周**就同意了他们可以收拾工具下班。16时26分许,阳**操作的挖掘机底下土方突然发生坍塌滑移,滑移土体把正在N9栋东侧电梯井坑内的何**和程**两人掩埋。据事故调查报告,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基坑土方开挖未按照设计和专项方案要求施工,致使坑内形成存在坍塌隐患的高陡临时边坡;挖掘机在坡顶实施降坡卸土排险作业时,与坡边安全距离不足,且未按要求实施分层分段均衡开挖,加上机身自重和施工作业振动因素,致使作业区域边坡土体承载力和稳定性急剧下降,处于失稳状态,进而发生坍塌滑坡,填土层连同挖掘机向坡下基坑内滑动,挖掘机长斗向下支撑于土体中,淤泥层土坡受挤压产生滑动,致使淤泥流动淤填坡底附近的电梯井坑中坑,造成人员被埋。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3人,其中,阙**为东灏房开公司的项目土建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土建工程现场负责人,无视有关节后复工安全监管要求,指挥参建各方擅自复工抢工;对现场土方不按设计和专项方案要求开挖、基坑临时边坡隐患未消除组织坑内交叉施工等安全隐患,未能督促参建各方落实整改,漠视监管部门整改要求和参建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冒险组织各方进行施工。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阳**,男,涉事挖掘机司机,违章操作,进行降坡卸土作业时,未按要求实施分层分段均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刘**,男,群宜土方公司的项目现场主管,负责土方开挖现场人员工作安排和施工管理,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坑内坡底有施工作业以及现场未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安全作业方案制定、危险因素和安全作业要求告知等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下,盲目安排阳亮红对临时边坡进行降坡卸土;对事发降坡卸土作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另建议对12名相关责任人员及5家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